原來,制造這期爆炸案的黃可芬是一名勞教在逃人員,浙江蒼南人,他越獄逃跑后游蕩福建各地,有多次用炸藥炸魚的犯罪經歷,并且隨身攜帶雷管炸藥,失蹤之前有人反映他曾去過廈門。
“人都死了,他的動機也無從查起,可能是報復社會,也可能是要去炸魚結果炸彈不小心炸了。”陳世興說。
終于,在全省數百名公安干警與專家的努力調查偵破之下,這起轟動全國的“6·.24”爆炸案結案了。
時至今日,盡管那聲巨響已過去了32年,可是它在老廈門人心中依然留下了沉重的回憶。聽老一輩們說,當年,大家都不敢坐雙節公交車,大生里的停尸間擺滿了遇難者的遺體,恰逢雨季,雨水、血水夾雜著遇難家屬的淚水從臺階上一并向下流淌,淅淅瀝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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