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了解到,按照之前省招考辦公布的《2014年遼寧省普通高考錄取照顧辦法》,遼寧省高考對加分政策有一些調整,2014年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等取得名次的考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照顧。
二級運動員加10分只限八個項目
2014年遼寧高考中,一些考生可享受加5分、10分、或20分照顧,具體項目為:
總分加10分的項目有: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按省教育廳提供的名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以教育部公 布的比賽名稱為準)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全國性體育比賽(以教育部公布的比賽名稱為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須出具參 加比賽的原始成績);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且被審核通過)并在報考當年參加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組織的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 考生。我省限定項目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8項。
錄取時總分加5分的項目: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和新 賓、清原、鳳城、岫巖、寬甸、北鎮、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按考生志愿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總分加 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總分加20分。享受總分低于所報學校調檔分數線10分以 內,可向學校提供檔案的是:烈士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是: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散居在漢族地 區的少數民族考生、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團員的應屆畢業生、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 (人民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
奧賽不再加分,自主招生時“管用”
按照規定,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 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參加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全國青 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獲獎者不再保送。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 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 錄取考核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 丁寧 實習生 顏宇佳
(沈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