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13日)上午,武漢軌道交通六號線內上演令人氣憤的一幕:一名老漢要求一名大媽讓座遭拒后,竟當眾扇了大媽一耳光,引發車內乘客眾怒。
目擊者魏小姐告訴楚天都市報記者,昨日9時許,她乘坐軌道交通六號線往東風公司方向行進,她當時正在低頭看手機。地鐵行至大智路和江漢路中間段時,她聽到旁邊一名老漢在大聲叫罵。細聽之下得知,原來這名推著自行車的老漢要求一名坐著的大媽將座位讓給他,大媽沒有同意,老漢就開始用粗話辱罵。魏小姐覺得老漢的行為很不文明,就打開手機攝像頭,拍攝他的無禮行為。這時,大媽對老漢說了一句“倚老賣老”,老漢突然甩手一巴掌,直接扇到大媽臉上。
昨日中午,記者在魏小姐提供的視頻中看到,老漢態度非常兇,罵到激動處,用很快的動作將大媽打了一耳光。大媽站起來理論,那名老漢仍在辱罵,車廂內乘客齊聲指責老漢粗暴蠻橫。后來,一名中年男子站出來,將老漢勸止。車到江漢路站,老漢下車離去。
昨日下午,楚天都市報企鵝號平臺刊發了老漢打人的視頻和報道,短短3小時,網友的評論就超過千條。大家一致譴責老漢在公共場合缺乏基本素質,也許大媽也有言語過激的地方,但老漢動手打人是很不應該的。有網友指出,在軌道交通三號線也見過這名老漢,當時他跟另一名乘客因上車推擠也發生過沖突,稱他火氣有點大。
記者將這一情況反映給武漢地鐵集團,相關負責人稱,對乘客在軌道交通內的不文明行為,地鐵工作人員有制止、批評的責任,但沒有強制干預的措施。如果乘客間發生較大的沖突,應該向軌道交通分局報警,由警方出面協調處理。
湖北忠三律師事務所吳思夢表示,侮辱他人的行為,只有達到情節嚴重的,才以犯罪論處。一般侮辱行為,情節輕微的,不以犯罪論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對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