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6月27日報道,“6.26”國際禁毒日,黃石通報了自2013年來10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名毒販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的情況下,仍開著豪車誘騙多名女性與其發生性關系。
在當日的新聞通氣會上,黃石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江智開介紹,2013年至2017年,黃石市公安機關累計破獲毒品刑事案件962起,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1194人,繳獲各類毒品285公斤。2017年,黃石投資800余萬元,成立毒品檢驗鑒定中心,購置了專業裝備,公安部禁毒局已批準該毒品實驗室為國家毒品實驗室黃石工作站。
黃石中院副院長劉少軍介紹了自2013年以來10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郭某販毒案”讓人警醒。據了解,郭某系以販養吸的販毒人員。2012年11月21日,郭某在黃石某賓館交易時被警方抓捕。當年23日,因查出其患有艾滋病,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
但郭某在監視居住其間,卻不思悔改,依然繼續作案。2014年8月23日,警方再次將其抓獲,從其租住的房屋和賓館內,民警搜出大量的毒品。
黃石禁毒支隊一名負責人介紹,郭某先是吸毒,后來因沒錢吸毒便走上了販毒的邪路。在賺到“黑心錢”后,出手闊綽,租來寶馬和奔馳等豪車,四處誘騙女性與其發生性關系。
劉少軍透露,郭某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因身患重大傳染性疾病而被暫予監外執行。之后,郭某不思悔改,反而變本加厲的實施販賣毒品、嫖宿等性質惡劣的違法犯罪行為,繼續危害社會,主觀惡性深重,人身危險性及社會危害性極大。故根據郭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和情節,人民法院對郭某判處死刑。
劉少軍稱,對于患有嚴重疾病可能危及生命的罪犯,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可暫不予關押,便于他們及時醫治,恢復健康,積極改造,重新生活。但郭某卻繼續犯罪,到頭來還是走上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