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某賓館有女子報警稱自己被強奸了。民警趕到現場之后發現雙方通過陌陌認識約好5000元開房。不料,男子最后只愿意付兩百元,女子于是報了警。
報案女子山東人,最近來南京旅游。無聊時在陌陌上認識了一名男子。男子說5000元直接開房,女子便答應了。
據女子說:“他當時給我發了個消息,說5000塊錢直接去開房,我就來了”。
記著:“然后呢,到了房間里做了什么”?
女子:“他就碰我了”。
對此被告男子李某也并不否認說:“那天晚上是和他陌陌認識的,見她很漂亮,就想約她出來開房,那天晚上沒有成功,第二天下午才把她約出來的,然后跟她說5000直接去開房,然后她就同意了”。
辦完事之后李某就突然反悔,不愿意付5000元,只愿意給女子200元。女子于是報警說自己被強奸了。
女子說:“完事后他就扔給我200元,然后我就特別生氣,我就報警了”。
李某:“我嫌時間太短了,所以沒給他5000塊錢,只給她了兩百塊錢,然后她就報警說我強奸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