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楊仕成。
亡妻帶走密碼 老伴取20萬存款犯難
取錢的煩惱
銀行稱取款人需提供繼承公證;公證處建議可以改辦親屬關系證明
華西都市報:老伴走得突然,沒交代銀行卡密碼,把78歲的李大爺“折騰”慘了,要想取出與老伴的20多萬元共同積蓄,銀行要他先去辦繼承公證,辦這個不但要提交各種證明材料,還要交4000元公證費。李大爺實在不理解,“我取自己的錢,為什么這么麻煩?”
最近,78歲的成都市民李峰心情很郁悶:今年9月老伴去世后,家里有20多萬的共同積蓄存在銀行,本來沒覺得這筆錢有多難取,但沒想到,銀行要他去公證處辦繼承公證,才能辦理過戶手續并取出存款。辦繼承公證要來回跑路折騰,還得花4000多元公證費。據了解,李峰面臨的問題同樣困惑著許多市民。銀行解釋,這是按照程序辦事,也是為了保障儲戶資金的安全,否則會有風險。
人累壞了
78歲大爺為取錢來回奔波
“這筆錢是我和老伴的共同積蓄,我老伴人都不在了,為什么不讓我取存折上的錢……”昨日,78歲的成都市民李峰撥打96111說,這些天為了取錢,已經來回跑了很多趟,實在吃不消了。
李峰的女兒李麗告訴記者,今年9月8日,媽媽王芳忽然發病去世了。由于走得太突然,老人家沒來得及交代身后事。王芳在世時,和老伴李峰攢下20多萬,都存到了一張銀行卡上。“可是我不記得銀行卡密碼。”9月30日,李峰到銀行去取錢,被告知只有帶上相關證明到開戶行才能辦理。之后,他帶著身份證和街道證明等,到了開戶銀行,但銀行的工作人員看后要求他到公證處辦公證,憑公證辦理過戶并取出存款。
疑問來了
非主動辦公證憑啥收4000元
和銀行交涉失敗,李峰只得來到公證處。公證員給了他一份“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的說明,里面羅列了多項證明材料。
李峰一看這些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就有些頭大了。根據公證處提供的收費標準說明,需要繳納遺產額或受益額的2%。也就是說,要取自己的20多萬存款,他要繳給公證處4000多元錢。“4000塊錢不是個小數目,如果有人存款更多的話,需要繳納的費用也就更多,這顯然是不公平的。”李峰說,“如果我們是主動去進行公證的,那應該繳納相關的費用。現在我們被強制去進行公證,為什么也要收這么高的費用?”
辦法有了
辦親屬關系證明能夠更省錢
記者就此采訪了多家銀行,得知銀行確實有這項要求。“與死者存在繼承關系的有幾個人,一旦銀行把錢讓其中一人取了,如果家里其他人有異議找到銀行,銀行就有推不開的責任。銀行是按照程序辦事。”一名銀行工作人員說,“其實我們也挺為難的,如果不按照規定操作,有一定的風險,一旦出現糾紛,銀行就得承擔責任”。
成都某國有銀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說,由于客戶遇到的實際情況不同,所以銀行沒辦法針對特殊服務做統一的硬性規定。
昨日,成都市公證處公證員說,由于李峰要取的錢數額大,辦繼承公證費用較高,可以改辦親屬關系證明,憑此到銀行取款,該證明只要200多元。
相關規定
繼承人支取存款需出具繼承權的有效證明
律師說,銀行讓公證的意思就是讓李峰證明他有權利取錢。自然人死亡后,其繼承人到銀行查詢存款時,銀行按程序辦事,致使當事人繼承其親屬的存款困難重重。
據了解,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發布的《關于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存款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規定,存款人死亡后,繼承人要支取其存款,必須向銀行出具自己享有繼承權的有效證明,主要是指繼承證明書。
華西都市報記者曹一莎 (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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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漢去世留千元存款 老伴取錢等了一個月
64歲的尚哲秀家住西安市未央區方新村,村子拆遷后租住在玄武路某家屬院,2010年丈夫去世后,留下一張1000多元的銀行存單。
“工作人員稱我要取款需要辦理公證,公證遺產繼承后才能取錢。”尚阿姨說,老伴的身份證2010年已注銷,派出所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銀行不認,不知道公證的程序咋辦。
記者隨同尚哲秀一起,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到五個部門辦齊了相關手續,最終取出存款。
《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