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姐姐六十年如一日的照顧,他已經習慣并認為天經地義;對于姐姐"丟下他"去照顧生病的姐夫,他先是痛苦失望,最終轉化為不可抑制的憤怒--
他向姐姐舉起了斧頭
劉春小指認案發現場
老賈父子探視劉春小
有一首詩寫道:
什么是姐姐?
姐姐是當你遇到困難時,能四處湊錢幫你,從沒指望你還的人。
姐姐是罵完你,打完你,還把蘋果讓給你吃的人。
姐姐,就是替媽媽照顧你的人……
本案中的被害人劉秋英(化名)就是這樣的一位姐姐,本案被告人、弟弟劉春小卻殘忍殺害了照顧了他六十個春秋的姐姐。
血案發生
2015年10月28日,江蘇常州某村村民老沈一早路經劉春小家門口時,見他口吐白沫倒臥在門口,即到隔壁喊叫劉秋英的兒子小賈:"你舅舅喝農藥啦!"小賈趕緊下樓,叫車將舅舅送去醫院。
醫院急救室走廊上,小賈接到父親老賈電話:"你媽說好今天一早到我這兒來接我班的,我好去醫院看病配藥呢,怎么這會兒還不見她人影,手機也不接……"得知劉春小在醫院搶救,老賈立即趕到醫院。
確定劉春小沒有生命危險,老賈父子倆回家尋找劉秋英,到家發現她倒在床邊,頭部臉部幾處窟窿,血肉模糊,小賈抱起母親,感覺母親身體已經僵硬了。小賈一個激靈:舅舅喝了農藥,臉上還有血跡,莫非是他殺了母親再喝農藥自殺!他報了警。
三天后,劉春小蘇醒了,第一時間接受警方的詢問,供認了用斧頭榔頭砸死姐姐的犯罪事實。小賈沖進醫院,像頭發怒的獅子,他說要掐死這個忘恩負義的舅舅,被現場的警察攔住。
相依為命的姐弟
上世紀五十年代,劉秋英、劉春小姐弟倆出生在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一貧困家庭。當時挖挑河泥最苦最累,工分也最高,瘦弱的父親咬牙挺著,長期勞累饑餓,終于有一天,他一頭栽在黝黑的淤泥里,再沒能爬起來。第二年,母親也去世。屋漏偏遭連日雨,這年劉春小患上小兒麻痹癥,落下左腿輕微殘疾,走路一跛一跛的。那年,劉秋英6歲,劉春小4歲。
四面透風的茅草屋里,姐弟倆吃糠咽菜頑強生長。夜深人靜,饑腸轆轆的劉春小餓得睡不著,跑到鄰家豬舍偷吃豬食,胡亂吃個飽,再挖一瓢帶給姐姐。黃梅雨季連續兩月老天不開眼,茅草屋被雨水沖垮了,姐弟倆無家可歸。
姐弟倆的窘況被當時的公社姚書記知道了,他親自下鄉安排,把姐弟倆落實在鄰居家,由生產隊每年給補貼款。姐弟倆到了上學年齡,姚書記又安排他們進了七年制學校住宿學習,費用由學校及生產隊共同承擔。一直到完成學業,姐弟倆才相繼回村。
生產隊給姐弟倆造了新土房,撥了自留地,有房有田,日子過得去。那時起村里人就能看到這樣一幅畫面:冬日朝陽下,門口矮凳上,姐姐捧只粗瓷大碗,弟一口姐一口;夏日傍晚,還是門口矮凳上,姐姐捧本書朗朗誦讀,弟弟緊挨著姐姐,微閉雙眼安靜地聆聽……這幅畫面從姐弟倆青年時代持續到壯年時代,直到幾近老年。
劉春小雖左腿殘疾,行走不太利索,但并不影響正常生活,一般體力活也沒問題,但姐姐舍不得弟弟下田,重活累活都自己干。弟弟學會了做飯,好讓疲憊的姐姐到家就能吃上口熱飯熱湯。相依為命的日子清苦,倒也溫暖舒心。
長不大的弟弟
劉秋英到了嫁人的年齡,同村的老賈早就看上了勤勞美麗的她。劉秋英說我不要一分錢禮金,只要能帶上弟弟一起過。老賈爽快答應:春小只有你這個姐姐,我不會把你倆分開的,放心吧!
這個承諾,老賈堅守了一輩子。
劉秋英結婚了,每天劉春小一睜眼就到姐姐家用餐,傍晚一切料理停當,姐姐陪弟弟回到小屋,和弟弟嘮嗑,等他睡著了掖好被子再回夫家。姐姐生了娃,帶著娃陪伴弟弟。小賈上學了成人了,工作了獨立了,可劉秋英還是像照顧孩童一般料理著劉春小。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六十個春秋,養成劉春小的依賴心理,沒有姐姐的陪伴,他一天也過不好。
劉春小年輕的時候,姐夫曾勸說他找點事做做,"放養草鵝吧,鵝走起路來一搖一擺,慢慢悠悠,你那腿沒問題,年底一只鵝能賣幾十元呢,掙點錢也好娶個媳婦有個家。"劉春小直搖頭:"不去不去!"他宅慣了,有姐姐陪伴,他不想走出家門一步。劉秋英說:"別強求他了,隨他吧。"
有人介紹劉春小到單位當門衛,他還是搖頭。劉秋英說:"他怕跟人說話,隨他吧。"
因身體殘疾的緣故,劉春小自幼寡言少語,他的世界里沒有其他朋友,只有一個姐姐。
十多年前,土屋坍塌了,生產隊緊挨著姐姐家給劉春小造了間新瓦房,一墻之隔離姐姐更近了,劉春小心里更踏實了。
姐夫老賈在村里窯廠上班,干重活很辛苦,晚上才能回家,可妻子沒法陪伴勞累一天的丈夫,她得去陪伴那個長不大的弟弟,給他講《三國演義》《水滸》《聊齋志異》……直到弟弟困了乏了睡去了,她才能回到丈夫身邊。那時勞累一天的老賈,也早已進入夢鄉。
后來窯廠關閉了,老賈到化工廠上班,春節才能回家。短短幾天相聚,妻子還是不能守在他身邊。老賈說:"我們夫妻感情很好,我要是生病,她心疼得不得了,她不是對我不好,她是放不下這個弟弟。我有過承諾,要養春小一輩子,我不喝酒不抽煙,每個月都要給他買煙買酒,只要他過得開心。"村里人都夸,劉春小攤上個好姐夫,有福啊。
也有熱心村民給劉春小介紹過對象,但他既沒有正經工作,性格又古怪,沒有女人愿意嫁給他,年近花甲的劉春小一直單身。
姐夫生病成導火索
2015年春節后,老賈不去外地化工廠打工了,65歲了,干不動體力活了,就在一家建筑工地當門衛,24小時值班,至案發半年多時間老賈沒有回過家。夜深人靜獨守小屋的他想起妻子,大半輩子過去了,夫妻倆在一起的日子屈指可數,現在人老了,妻子若能在身邊說說話,多好呀。
老賈說案發前那陣自己腰椎間盤突出發作,偶爾叫妻子來頂個班,自己去醫院按摩配藥,多數時候妻子當天來當天回,最多住一宿,她放心不下家里的弟弟。
隨著病情發展,老賈終于撐不住了,腰疼得彎不下去,做不了飯洗不了衣,電話里他的聲音有些顫抖:"秋英,你快來吧,來換換我看門,我好去醫院看看病。"秋英說她安頓一下家里,一兩天就到。
這天晚飯后,劉秋英照舊來到老屋給劉春小講《三國演義》。講罷,劉秋英合上書道:"你姐夫腰疼又犯了,我后天就去替他班,好讓他去醫院,這次姐想多呆幾天。"
劉春小問呆幾天,劉秋英回答:"五六天吧,可能還要長點。"劉春小沒作聲,起身進了里屋,"砰"地關上門。
躺在床上,劉春小失眠了:憑什么姐夫要把我姐叫過去,兩三天也就罷了,要五六天,還要更長一些,那要多久啊?是從此就不管我了,去管我姐夫啦?那我怎么辦,中午沒人陪我看電視,晚上誰給我講三國啊?在劉春小的世界里,他早就把姐姐與自己連成一體了,他習慣了"獨占"姐姐。
第二天一早,劉秋英推開弟弟屋門,不見劉春小,到處尋找,在小鎮超市門口看見了他。劉春小手握空酒瓶,醉得不省人事。劉秋英無奈,攙扶起弟弟。
第三天,劉秋英把弟弟的臟衣被褥洗干凈,冰箱里備了各種葷素菜肴,晚飯后她坐在弟弟床邊疊著衣被。劉春小垂手站在姐姐身邊,眼巴巴地看著姐姐一件一件疊著衣服,這個場景他看了整整60多年,還是看不夠,有姐姐在,多好哇!明天,姐姐就要離他而去,他煩躁不安,傷心,失落,害怕。
劉春小正胡思亂想,聽姐姐手機響了,是老賈打來的。只聽姐姐說:"幾十年了沒能好好陪陪你,我想好了,這次去了多住幾天,把你老腰治好。跟春小說了,別操心啦,明天我一早就走。"
電話那頭的老賈沒想到,這些話竟然是妻子的最后遺言。
弟弟舉起了斧頭
姐姐放下手機,依然坐在床頭疊著弟弟的衣被,一件一件整整齊齊,散發著清香。有個聲音在反復敲擊劉春小:姐姐去照顧姐夫了,不會回來了,她不要我了,我還活個啥?!不顧我了,那就誰也別顧了,都不活了!他一咬牙,迅速從床底下掏出早已準備的榔頭,朝姐姐頭部猛砸了過去,姐姐"啊"大叫一聲。劉春小后來交代,聽到姐姐叫聲,感覺榔頭力道不大,就又從床底下掏出之前準備的斧頭,朝姐姐頭部砍過去,一下,兩下……直到姐姐倒在了血泊之中。弟弟給姐姐蓋上被子,拿起了事先準備的甲胺磷農藥,一揚脖子灌了下去,不多時便不省人事趴倒在家門口。案發時,被害人劉秋英64歲,被告人劉春小62歲。
案發后,常州市精神病專科醫院德安醫院司法鑒定所對劉春小進行了刑事責任能力的鑒定,結論為:被鑒定人作案時意識清晰,動機明確,事先有準備,事后欲畏罪自殺,清楚自己犯罪的性質和后果,對危害他人生命的行為有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評定為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2016年4月1日,常州市檢察院以被告人劉春小涉嫌故意殺人罪向常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2016年8月30日,常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春小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有悔罪表現,且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判處被告人劉春小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6月的一天,老賈父子到監獄探視劉春小。老賈第一眼見到劉春小即問道:春小,在里面有煙抽嗎?有錢花嗎?你就是不聽話,你姐姐從你三歲起帶大你,現在姐姐不在了,你在里面要學會照顧自己。老賈哽咽了,劉春小頭扭向一邊不敢直視姐夫,一行淚珠掛在臉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