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歷來總講傅作義如何洞曉民族大義……然而,“投誠起義”的背后,除了“洞曉民族大義”,是否還另有隱情呢?
傅作義要求與毛澤東“平起平坐”
1948年12月17日,傅作義首次與中共接洽和談時,所提條件之一即“確定傅作義通電全國、宣布和平解決的時機,建議成立聯合政府,傅參加聯合政府,其部隊交聯合政府指揮”。
對于傅作義的這一條件,中共基本上是完全拒絕了。12月19日,劉亞樓與傅方代表交談時明確表示:“發通電成立華北聯合政府,目的在于傅先生及其軍隊參加聯合政府,我們絕不接受。”毛澤東在1月15日為林彪、羅榮桓草定了一封措辭十分嚴厲的對傅作義的書面通牒,并致電林彪說:“北平城內成立聯合機構一點,似乎仍有和我分享政權之意。因此仍須將致傅通牒交與傅方代表。”
最終,雙方決定“過渡期間,雙方派員成立聯合辦事機構,處理有關軍政事宜”。中共代表葉劍英對傅方代表郭宗汾明確表示:“此機構是在前線司令部指揮下的工作機關,不是政權機關。”葉建議改名為“北平聯合接交辦事處”。加上接交二字,這就從形式上和性質上都否定了任何分權的可能。
中共堅持部隊分散與我合編
軍隊是傅作義談判的資本,因此,在關于軍隊改編方面的談判,傅作義是很謹慎的。
1948年12月17日雙方初次談判時,傅作義想保存實力,特別是想中共放回他被圍在新保安的三十五軍,對此,19日劉亞樓明確說出了和談中中共在軍事方面的條件:“1.傅先生必須丟掉幻想,解除華北‘剿總’所轄部隊的全部武裝,這是和談的前提,以任何形式保存武裝的做法,我們絕不接受。2.可以給傅先生留兩個軍,把中央軍的軍長、師長統統逮捕,然后宣布起義。”傅作義無法接受,他選擇了擱置和談。
隨著12月22日第三十五軍被殲,傅作義態度有所軟化,1949年1月8日表達了新的意見:“軍隊不用投降或在城內繳槍的方式,采取有步驟的辦法,即是調出城外,分駐各地用整編等方式解決。”
1月9日,毛澤東就傅作義所提條件作出明確的指示:“為避免平、津遭受破壞起見,人民解放軍方面可照傅方代表提議,傅方軍隊調出平、津兩城,遵照人民解放軍命令開赴指定地點,用整編方式,根據人民解放軍的制度改編為人民解放軍。”但傅作義仍以“不能指揮中央軍”為由拖延。
14日,解放軍攻占天津,北平成為孤城,傅作義不得不接受中共條件。19日,傅作義宣布接受解放軍的和平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