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少年溜冰場滑旱冰,對漂亮姑娘做了個擁抱動作,被其男友連砍8刀。11月6日,江西省新干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8個月。
法制網南昌11月7日電(記者郭宏鵬 黃輝 通訊員徐建國)少年溜冰場滑旱冰,對漂亮姑娘做了個擁抱動作,被其男友連砍8刀。11月6日,江西省新干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8個月。
2013年8月6日晚22時許,董某和女友江某在新干縣城一溜冰場滑旱冰時,小青年洪某滑過來對江某做了一個擁抱動作,董某怒不可遏上前和洪某激烈爭吵,但見對方人多,只好示弱離開。將女友送回家后,感覺受了欺負的董某咽不下這口氣,帶著蔑刀再次來到溜冰場門口,恰巧遇見洪某一人出來,董某沖上去朝洪某連砍8刀。洪某被砍后,帶傷逃離。后經新干縣公安局法醫鑒定,洪某的傷勢為輕傷乙級。案發后,董某的家屬賠償了洪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4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董某因受害人洪某向其女友做曖昧動作與洪某發生口角引發爭執,用刀砍傷洪某,造成輕傷乙級的傷害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對被告人董某罪名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但鑒于案發后,被告人董某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對方諒解,對其依法可從輕處罰。為此,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