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因撿來的棄嬰無法上戶口,夫妻倆爭吵不斷直至分居,妻子為此起訴離婚。近日,經通州法院調解,二人離婚,孩子由女方自行撫養。
劉女士和邢先生于1996年登記結婚,婚后初期沒有自己的孩子。1999年,夫妻倆在散步時無意中發現路邊有一個小包裹,里面有孩子的哭聲,二人走近一看,包裹里竟然是一個白白胖胖的男嬰,里面還有一張紙條,寫著孩子的出生日期。
想到自己也沒有孩子,夫妻倆將孩子抱回家撫養起來。2002年,他們又有了自己的孩子,為此還多交了超生的罰款。孩子一天天長大,夫妻倆發現撿來的孩子非常聰明,視為掌上明珠。但苦惱的是,因為沒有相關證明手續,這孩子的戶口一直沒上,導致孩子上學、保險等方面非常不便。夫妻倆經常因此事互相埋怨,最后演變成爭吵、冷戰、分居。
劉女士最終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邢先生并未挽留。后經法院調解,雙方離婚,撿來的孩子由劉女士自行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