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去梁老師家了,我恨梁老師……”當蕭縣張某無意間看到12歲女兒樂樂的日記時,他很驚訝,詢問得知,原來女兒已經被老師強奸多次。張某隨后報警,警方介入調查,查出樂樂的班主任多次在宿舍強奸她。昨天,記者從蕭縣法院獲悉,這名男老師因犯強奸罪獲刑九年六個月。
女兒日記,顯示曾被強奸
2011年底,蕭縣的張某無意間翻到女兒樂樂的日記,他驚訝地發現,里面竟然記錄著樂樂在2011年10月至12月期間,多次到她班主任老師梁某家去,日記里還寫著“我恨老師”之類的話語。
他和妻子就問樂樂,樂樂突然哭了,并說班主任梁某強奸過她。驚訝之余,張某意識到事態的嚴重,冷靜之后,他讓樂樂打電話給梁某,并將通話內容錄了音,梁某在電話里承認和樂樂發生了性關系。張某一氣之下,把日記撕掉了。
警方調查,班主任被抓捕
緊接著,張某報警,警方隨即介入調查。
2012年2月1日,梁某因涉嫌犯強奸罪被蕭縣公安局批準刑事拘留,并上網追逃,2013年7月2日被抓獲, 2013年9月4日被蕭縣法院取保候審。
經查,2011年10月至12月,梁某在任蕭縣某中學班主任期間,在該校區男生宿舍多次強行與其女學生邵某(時年12歲)發生性關系。
昨天記者從蕭縣法院獲悉,梁某因犯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除梁某外,文中人物均為化名)(市場星報 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