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肇慶11月7日電 (黃耀輝 胡志勤 麥彥彥)廣東廣寧縣的莫某軍在深夜值班期間吸食毒后產生幻覺毀物放火自殘,造成公司和私人財物損失共3萬多元,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據廣寧縣法院新聞發言人7日通報,今年三月底,莫某軍利用在廠區值夜時間吸食了毒品,因產生幻覺,持鐵鏟、木棍、鋤頭等工具對廠區內的建筑玻璃、室內物品、停放的小車輪番打砸損壞,拿磚頭、玻璃等扔向在場的公司人員及現場出警的警察,并用玻璃劃傷自己雙手,之后又駕駛一輛男裝摩托車沖進車間內點燃該摩托車,造成摩托車和車間內部分半成品著火燒毀。
廣寧法院經審理認定,莫某軍的行為構成放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法院依法數罪并罰:莫某軍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總和刑期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該法院新聞發言人稱,行為人因吸毒后產生神志異常而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稱被告人莫某軍并未患有任何精神病,其服食冰毒后產生的短暫神志異常,與醉酒后的短暫神志異常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