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老人被指偷東西超市保安罰其千元
11月8日,年過六旬的路先生遇到一件窩心事:到美廉美超市買東西被當成了賊,被保安罰了1000元。路先生說,當時他給孫子買牙膏和沐浴露,因擔心被壓壞就單獨放進了購物袋,可付款時忘了,發現后準備付款時,被保安認為偷東西,罰了1000元才讓離開。
昨日,該超市保安科長已將1000元退還老人,并表示調查清楚后將向老人當面致歉。
付款時忘了購物袋里的東西
事發地為美廉美超市西安門店。
老人路先生說,8日上午,他到這家超市買東西,“主要買一些水果和蔬菜,順便給孫子買牙膏和兒童沐浴露。”
他先去三樓買牙膏和沐浴露,“都是小袋的,一會兒還要買很多東西,怕把它們壓壞,就放進了自己的購物袋里。”隨后,他前往二樓買水果和蔬菜。
據路先生提供的當日購物清單顯示,路先生買的有水果、蔬菜,共花費200多元。“快把購物車塞滿了,如果把牙膏放下面,能不壓壞嗎?”
但在結賬時,老人只把購物車中的物品付了錢,“忘了我自己的購物袋里還有兩樣東西。”路先生說,在收銀臺旁往購物袋里裝東西時,他才發現這兩樣物品,并準備馬上付款。
“這時來了幾名保安,把我拽到保安室里。”路先生說,保安說他偷東西,要罰2000元。
店方稱將調查事情經過
“我200多塊錢東西都付得起錢,還付不起30多塊錢的東西?”路先生說,當時與保安爭論了近3個小時,心臟病都犯了。最后保安說罰1000元,無力再爭執下去的路先生就給了1000元離去。
昨日,新京報記者陪同路先生再次來到該超市保安科。在保安室里,路先生并未找到當事保安。
保安科科長閆先生回憶,當時他看到了這件事,但忙著去開會,沒具體過問。“我個人也不相信他會偷30元的東西,但是他有些東西沒交錢,這是事實。”隨后,閆先生讓一名保安到財務領取1000元,交還給路先生。
對于路先生要當事保安道歉的要求,閆科長稱,由于當事保安不在,將向這名保安問清楚再說,“如果他不道歉,我來親自道歉。”
昨日,該店值班店長表示,將向閆科長了解此事經過。
■ 律師說法
北京力珉律師事務所麻增偉律師稱,至于老人是不是偷,應看具體情況分析,“老人存在記憶力等原因,不能直接說沒結賬就是偷。”麻增偉說,對于這種情況,超市只要把購物袋的東西拿出來就行。他說,超市保安本身沒有處罰權,如果發現超市偷盜行為,超市可以向警方報案,讓警方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