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對不起,如果有下輩子,千萬不要讓我做你的女兒。父親,知道你是疼愛我的,但你的方式讓我不能理解。”這是16歲的琳琳(化名)生前寫下的最后一段話。
昨天,琳琳的遺體在瑞安南門頭老渡口碼頭附近被發現。目前,瑞安警方已介入調查。
16歲女生跳江自殺
11月15日下午1時許,瑞安飛云江大橋中段,車流通行緩慢。不少摩托車沿邊靠停,司機和附近的群眾紛紛駐橋圍觀,據說是有一名女孩跳江。
據瑞安市公安局飛云派出所出警民警介紹,15日下午1時許,他們接到飛云中學老師的電話稱,該校9年級2班的琳琳留下一份遺書,獨自跑出學校,去向不明。民警隨后趕赴現場,展開搜尋工作。
當民警趕到飛云大橋上時,女孩已經從大橋上跳入江中。隨后,飛云江海事處立即派出搜救艇前往事發水域搜救。由于江水正處于退潮期,搜救隊員經過2個多小時的努力,仍一無所獲。直到昨天下午,琳琳的遺體才被發現。
家長:
女兒被“懷疑”偷手機
昨天下午,琳琳遺體已得到家屬的確認。
對于女兒跳江自殺的原因,琳琳的父親林先生說,他是15日下午3時多接學校電話后才得知女兒出事。
現年16歲的琳琳,瑞安云周鄉上步村人,瑞安飛云中學9年級3班學生。
“我通過派出所監控錄像,發現當天下午1時許,女兒從學校走出后,坐上一輛往飛云大橋方向的車子。由于飛云大橋附近的監控錄像沒有了,女兒跳江的過程沒有看到。”林先生說,據他事后了解,女兒跳江的原因,可能跟她被“懷疑”偷手機有關。
林先生說,由于學校沒有安排住宿,他女兒租住在一附近出租房內。該出租房是女兒同學A(化名)的母親租的,再轉租給琳琳。平時琳琳住在出租房四樓,而A同學一家租住在三樓。13日那天,A同學的一部手機不見了,懷疑是琳琳偷的。
老師:
生前留下一份遺書
琳琳的班主任陳老師稱,事發當天她不在學校,對于琳琳跳江的具體原因不是很清楚。據陳老師說,15日下午1時許,陳老師曾接到A同學母親的電話,稱自己女兒的手機丟了,要到學校來向琳琳問一些情況。
據A同學家長稱,當時就跟琳琳說“我女兒手機丟了,你也說自己丟了手機,要不我們一起去派出所報警。”琳琳沒有同意,A同學家長就離開了。
“據琳琳同學講,A同學家長離開后不久,琳琳便離開學校。同學們覺得奇怪,便去她課桌邊查看,發現琳琳留下兩行字。”陳老師說,她得知該消息后,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學校發動同學們分頭去找,也向派出所報警。
陳老師稱,琳琳性格屬于不是很外向也不是很內向的那種,她很難想象琳琳為何會選擇跳江。目前,瑞安警方已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