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體過電能點亮燈泡 專家稱其電阻異于常人
燕趙都市報本報邯鄲電 (記者喬賓娟 見習記者陳正)邯鄲市廣平縣39歲的楊二海赤手連上零線和火線,通過自己的身體竟能點亮燈泡(2006年12月24日報道),這引起了許多讀者的關注。2006年12月25日,一名電力行業專家告訴記者,人體電阻一般可達5000Ω,而楊二海的人體電阻應該遠遠超過普通人。
據該專家介紹,人體觸電主要取決于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電流強度越大,致命危險越大;持續時間越長,死亡的可能性越大。我國現使用的漏電保安器(觸電保護裝置)的動作電流值為人體允許通過的電流,一般可按30mA考慮。為防止人觸電死亡,我國電力行業規定了安全電壓為36V,特殊環境(如金屬容器、管道內施焊檢修)為12v。
另據有關資料介紹,正常人體對電流的反應:當電流達到8mA—10mA時,手擺脫電極已感到困難,有劇痛感(手指關節);當電流達到20mA—25mA時,手迅速麻痹,不能自動擺脫電極,呼吸困難;當電流達到50mA—80mA時,呼吸困難,心房開始震顫;當電流達到90mA—100mA時,呼吸麻痹,三秒鐘后心臟開始麻痹,停止跳動。
根據歐姆定律(I=U/R)可以得知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與外加電壓和人體電阻有關。人體電阻除人的自身電阻外,還應附加上人體以外的衣服、鞋、褲等電阻,雖然人體電阻一般可達5000Ω,但是,影響人體電阻的因素很多,如皮膚潮濕出汗、帶有導電性粉塵、加大與帶電體的接觸面積和壓力以及衣服、鞋、襪的潮濕油污等情況,均能使人體電阻降低,所以通常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是無法事先計算出來的。
在將380V電壓通過楊二海人體時,他沒有任何反應,依據科學理論解釋,那就是當380V電壓通過人體時電流沒有超過其致命電流值。也就表示,該人的人體電阻比較大,限制了電流增大。如果能夠測量該人的人體電阻,應該遠大于上述介紹的5000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