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假“警花”王某某
本報訊 (記者 李輝) 因不滿女友王某某與其分手,曹某在網上散播女友不雅照片及配有警服的照片,一時間,網絡上出現了“蘭州警花不雅照”、“蘭州西固86年警花王某某不雅照”、“86警花不雅照”等詞語和鏈接,給蘭州警方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7月26日,西固區法院一審不公開審理了該案,因庭審后發現證據不足,又將該案退回公訴機關補充偵查。10月14日,該案被再次提起公訴,西固區法院在采信了新的證據后,于11月7日對“網傳西固警花不雅照”案一審作出宣判,曹某因犯傳播淫穢物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同時,曹某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某的醫療費1500元、鑒定費4000元。
2011年5月至2012年間,曹某因不滿女友王某某與其分手,將其與王某某在上海市紅鎮老街296弄10號303室及蘭州市城關區如家賓館拍攝的性愛照片上傳至互聯網,并通過人人網、郵箱等向網友周某、董某、脫某等人發送署名“王某某,86年蘭州西固人”的淫穢照片。為了提高關注度,增加影響力,曹某將王某某的兩張穿警服照片同淫穢照片一同發送,致淫穢照片在互聯網上迅速傳播,后在網絡上出現了“蘭州警花不雅照”、“蘭州西固86年警花王某某不雅照”、“86警花不雅照”等詞語和鏈接,給蘭州公安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后經蘭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淫穢物品審查鑒定:文件名為“王某某86年蘭州西固區人.zip”文件內共有圖片100張,其中94張圖片均為淫穢圖片。在此期間,曹某還向他人通過郵箱,多次發送王某某的淫穢圖片,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而對此案,曹某的辯護律師堅持無罪辯護,指出檢方指控曹某通過郵箱向網友傳播淫穢圖片,情節嚴重,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證據不足。同時,沒有證據證明是曹某將“王某某86年蘭州西固人”壓縮包上傳到網站、論壇,公訴機關指控曹某在互聯網上傳播淫穢圖片不能成立。請求法院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西固區法院審理后認為,曹某傳播淫穢圖片,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公訴機關指控曹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鑒于曹某認罪態度較好,具有悔罪表現,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曹某的辯護人提出曹某無罪的辯護意見與事實不符,不予采納。刑事附帶民事的王某某提出的賠償請求為醫療費2000元,鑒定費 4000元,但在開庭時,王某某只提供了醫療費1500元和鑒定費4000元的證據,其余部分未當庭舉證,故法院不予認定。據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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