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行5月25日消息,近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開戶管理及可疑交易報告后續控制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開戶管理和可疑交易報告后續控制提出具體要求,彌補了當前反洗錢制度的薄弱點。
具體來看,在開戶環節,《通知》規定,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要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杜絕假名、冒名開戶;嚴格審查異常開戶情形,必要時應當拒絕開戶。可以拒絕開戶的情形包括不配合客戶身份識別、有組織同時或分批開戶、開戶理由不合理、開立業務與客戶身份不相符、有明顯理由懷疑客戶開立賬戶存在開卡倒賣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
央行有關負責人介紹,此前銀行和支付機構對于3類異常開戶情形"有權拒絕開戶",《通知》拓展了"有權拒絕開戶"的適用范圍。此外,《通知》的另一個關鍵變化,在于首次提出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對于異常開戶行為,應當審查、判斷客戶及其申請業務的風險狀況,根據審查、判斷結果決定是否采取延長開戶審查期限等措施,對于有充分理由懷疑客戶與違法犯罪活動相關的"應當拒絕開戶"。
在可疑交易報告后續控制環節,《通知》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要注重人工分析、識別,合理確認可疑交易;區分情形,采取適當后續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可疑交易報告后續控制的內控制度及操作流程。
據了解,對可疑交易報告采取后續控制措施是國際通行做法,主要目的是防止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被洗錢、恐怖融資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利用。這一控制措施對于正常客戶及其正常業務,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發布這一《通知》的背景是:近年來,不法分子非法開立、買賣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繼而實施電信詐騙、非法集資、逃稅騙稅、貪污受賄、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部分案件和監管實踐顯示,一些銀行在開戶環節,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嚴,存在著一定的業務管理和風險防控漏洞;另外在報送可疑交易報告后,未能采取必要控制措施,仍提供無差別的金融服務,致使犯罪資金及其收益被順利轉移,洗錢等犯罪活動持續或最終發生。
事實上,為防止洗錢等犯罪活動,監管層在近年已先后頒布了多項政策。2016年3月,銀監會發布《關于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嚴格限制開卡數量,同一商業銀行為同一客戶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同年12月,銀行個人賬戶分類管理啟動,啟動前夕,央行深夜下發特急文件《關于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制度的通知》,對分類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一位銀行業人士表示,此前我國一人數折現象十分普遍,導致個人有大量閑置不用的賬戶,有時會被不法分子挪用。個人賬戶分類管理政策發布后,銀行排查起來相對容易很多,對倒賣過銀行卡的用戶統統拉進黑名單。
此外,去年12月末,央行還發布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任何無法證明資金合法來源,或難以證實資金出海實際用途的跨境大額現金轉賬交易都將被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