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記者 鄧成滿
最新進展
紀委介入調查
成都商報記者從南充市新聞辦了解到,“幼女合伙人”事件已引起南充市紀委高度重視,并做了重要批示。目前紀委已介入調查,相關結果將及時通報。
馮某表示,將主動配合調查,并已向市紀委作了書面情況說明,懇請調查核實,還原事實真相。“我的孩子還是未成年人,我十分擔心她受到不應該受到的傷害。”
連日來,《南充某局官員之女未滿14歲出資成立農業合作社》的消息經網絡曝光后,引起網民熱議并持續發酵。該消息稱一未滿14歲幼女出資6萬元,與他人共同成立農業合作社;而該幼女的父親,是南充某局的官員。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獲悉,南充市紀委已介入調查,并將及時通報調查結果。
網絡媒體:
13歲幼女出資入股合作社
11月13日,南充當地某網絡媒體曝光:南充一官員之女未滿14歲,出資入股農業合作社。該消息稱,2012年5月11日,王某、馮某等人簽訂協議書,共同出資在南充市嘉陵區世陽鎮韓家村成立中泓農業專業合作社。該協議書內容顯示:馮某生日為1998年8月24日,簽訂協議時未滿14歲,系南充某高中高一在校學生,其出資額為6萬元。
該消息還曝出猛料:馮某之父為南充市政府某行政執法部門重要官員。網民“千江有水千江月”等回復:“是不是因為該行政官員為躲避風險,逃避責任,故意簽署其子女名字?”
涉事官員:
自己和女兒未出資 侄兒媳婦報的料
“我和女兒都不是合伙人,更不是股東;只是以女兒名義替實際出資合伙人伏某做擔保。”昨日,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采訪時,涉事官員馮某向記者表示十分委屈。
馮某是南充市城管局一領導干部,他說,向媒體報料的中泓的法人代表王某,是自己的親侄兒媳婦。“2012年2月,中泓農業專業合作社成立。到了當年5月初,我侄兒和侄兒媳婦王某找到我,說合作社經營非常困難,向我借錢周轉。我因無錢就沒有同意,但經不住侄兒的再三懇求,就介紹老家朋友伏某來參與出資合伙。”
“伏某不認識我侄兒兩口子,他為了確保6萬元資金安全,因此強烈要求以我女兒名義簽訂出資合伙協議,否則就不出資。”馮某說,為幫助侄兒夫婦盡快渡過難關,他同意了伏的建議。2012年5月8日,伏某出具了內容為“中泓農業專業合作社一切事務由具體出資人伏某負責,概與小馮無關”的承諾書。
報料者說:
曝光他女兒 是為了讓對方退伙
工商資料顯示,2012年5月10日,王某等人向嘉陵區工商局遞交申請資料,申請成立中泓農村專業合作社。其成員名冊上共有11人,伏某及未滿14周歲的馮某并未在成員名冊內。2012年2月13日,嘉陵區工商局核準嘉陵區中泓農業合作社的注冊登記。嘉陵區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中泓農業專業合作社在注冊登記時所提供的資料,符合專業合作社注冊登記的所有法定程序及規定。至于是否另外簽訂合伙協議以及成員變動等情況,該合作社從未向工商部門作出任何變更申請。
南充中泓法人代表王某說,曝光合作社內有不滿14歲合伙人,是為了讓對方退伙,方便自己安心經營。王某說,2012年5月,丈夫的堂妺馮某出資6萬元,成為中泓的合伙人之一。“但她一直未參與實際運作,簽協議時也未到場。后來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矛盾,我將馮氏父女告上法庭,要求他們退伙,以方便自己安心經營。”
王某證實,她此前并不認識伏某,只是在今年3月份與馮某“扯筋”時,伏某才參與進來的。對此馮某回應,因伏某不是南充本地人,自己出于對朋友負責,代理了前期簽字之類的行為。
(原標題:紀委調查“官員13歲女兒入股合作社”)
(編輯:SN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