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4日電 據臺灣東森電視臺網站報道,臺中男子宋文國2年前從香港搭飛機回臺時,搭訕來臺自助旅行的港籍女子,他假借好心以省住宿費為由,邀請被害人到家中留宿,隨后將摻有安眠的牛奶拿給她喝,趁對方昏睡性侵得逞;臺灣“最高法院”依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判處宋某4年徒刑定讞。
判決書提到,宋姓男子2年前自香港返臺,在飛機上認識第一次來臺觀光的香港籍女子,原本已準備入住飯店的她,禁不起宋某夫妻力邀,才答應留宿宋某臺中地區的住處。不料,連2日早晨喝下宋嫌提供的草莓牛奶后,就昏睡到下午。
被害人指證,第二次陷入昏睡時,隱約覺得有重物壓在自己身上,身體還被亂摸,醒來后,察覺不對勁的她就醫檢查,經醫師提醒可能被下藥,才報警提告處理。
宋某在法院審理時辯稱絕無猥褻,是港女誤喝他加入安眠藥要助眠飲料才昏睡;但臺中法院認為,宋某對于為何邀女子入住他家,前后供述不一,又特意將開封后的飲料另倒在紙杯內,催促女子盡速飲用,另外,如果宋某要助眠應該晚上才喝而非白天,種種行跡都不合常理。
法院痛斥宋某為滿足私欲,假意協助來臺觀光旅游的香港籍女子,卻下藥性侵,行為已嚴重損害臺灣社會信譽,最后依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判處他4年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