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心塵 青年學者
自年初即已啟動的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登基60周年官方慶祝活動,6月2日起進入一連四日的高潮,歡樂氣氛籠罩英倫三島,估計近600萬英國民眾參與街頭派對。英國政府將本周一、二列為公眾假期,慶祝活動還將貫穿全年。一些英聯邦國家也通過各種形式進行慶祝。
慶祝活動將伊麗莎白二世女王的名望推上了新的高度。最新民調顯示,許多英國公民將終身為國服務、從未“行差踏錯”的女王列為最尊敬的人,更有80%的英國公民希望國家維持君主立憲制。
這樣的高支持率,究竟為何?
答案除了女王的個人魅力外,更要到英國王權的發展歷史和特征中去尋找。
英國君主至今仍然擁有如此崇高的地位,關鍵原因就在其權力的逐步虛化。早在諾曼征服(公元1066年)前,統一的王權就已在英國建立。諾曼征服后,王權漸次鞏固,到都鐸王朝(1485-1603年)時期,王權發展到了英國歷史的巔峰。但即使這個時期,英國的王權也不可與同期歐洲大陸和東方國家的絕對專制主義王權相提并論,而要受到議會、法律(包括議會法、普通法、習慣法)、財政(“國王靠自己過活”原則)、軍事力量(實行臨時募兵制,無常備正規軍)等的制約,其有限性相當明顯。
資產階級革命推翻了英國本就比較有限的君主專制制度,立憲君主制度在“光榮革命”(1688年)后的十幾年間,通過議會制定的一系列法案逐漸建立起來。其中重要的有,1688年《權利法案》規定,非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制定法律或停止法律實施、不得征稅、不得在國內招募或維持常備軍。1694年的《三年法案》規定,議會至少每3年召開一次,每屆議會不得超過3年,這確立了議會作為常設性立法機構的地位,并且防止國王在議會中培植自己的勢力。1701年的《王位繼承法》規定,國家一切法律與條例非經議會通過均屬無效,非經議會兩院奏請,國王不得免除終身任職的法官職務。1707年的《任職法案》規定,凡議員得到國王任命或從國王處領取薪俸,即失去議員資格,從而切斷了國王控制議會的一條有效渠道。還有1689年的《撥款法案》和1697年的《年金法案》中對國王財政的控制條款,等等。
進入改革時代(1830年至19世紀末)后,英國的責任內閣制正式確立,“議會至上”原則已經牢不可破,國王進一步變成了“虛君”。雖然在憲法意義上,國王仍然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國教教會領袖,但實際上手中僅剩下被咨詢權、鼓勵權和警告權三種微不足道的權力,“統而不治”成為“君主制的新典范”和“各代國王的行動準則”(溫斯頓·丘吉爾:《英語國家史略》),君主權力的虛化徹底完成。
權力的虛化,為英王贏得國民的愛戴而非痛恨創造了最基本的前提。“有一個時常改革弊政的專制君主,就有九十九個只知制造弊政的專制君主。”(密爾:《代議制政府》)。專制君主擁有權力,必然危害民眾,因而成為民眾仇恨的對象。權力虛化,國王就不能恃權為害,民眾對國王的怨恨和反感就會大大降低。
同時,因為超脫于黨派政治之上,且可用長期在位積累的豐富政治經驗提出合理化建議(比如維多利亞女王在位64年,共經歷20屆內閣11位首相;伊麗莎白二世至今共經歷12位首相),引導國家政治事務,一定程度上幫助克服民主政治“愛動和喜變”的缺點(托克維爾語),君主仍能保持其國家和民族、傳統和權威的象征地位,成為“ 不安全的世界中一個代表團結的符號 ”(英國前首相托尼·布萊爾語),成為公眾激情與想像力的重要寄托和歸宿。正如羅素伯爵所指出的,人不但是一種理性的動物,還是一種激情和想像力的動物,因此永遠都需要將激情和想像力寄托在一定的權威上。
進而言之,正是因為廁身于憲政民主制度框架之下,才使得英國君主制度能夠在民主共和潮流浩浩蕩蕩、自由平等觀念深入人心的現代社會,繼續長期存在并得到國民的擁護。20世紀以來,憲政民主制度下的英國君主和王室,主動或被動地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不斷壓縮王室特權,增強王室活動的民主性和公開性,自覺接受民選政府、社會和公眾的監督和制約,在貴族政治早已沒落的大背景下仍然較好地維持了王室的形象,贏得了多數公眾的認可和支持。
與英國的王權相反,歐洲大陸和東方國家的一些傳統專制主義王權,卻因其絕對化而最終在席卷現代史的民主化浪潮中土崩瓦解,散為歷史背影中的一抹輕煙。兩相對比,我們不難發現一條規律,那就是,一些有價值的傳統政治制度和設置,只有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趨勢,主動廁身于憲政民主制度框架下,接受憲政民主制度的規范,在憲政民主的軌道上發揮作用,才可能煥發生機,洗去糟粕,展露精華,一如英國的君主制度。
(責任編輯:陳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