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
2013年11月8日訊,北京,養老床位建設將納入政府績效考評、對社會資本投入養老機構建設政府將按照床位加大財政補貼力度、新建小區養老配套不合格將不得銷售……這是記者昨天從“北京市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包括北京市民政局等在內的多個部門對日前出臺的《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下簡稱《意見》)進行了詳細解讀。
作為《意見》的配套文件,《關于加快本市養老機構建設的實施辦法》(下簡稱《辦法》)也在會上正式發布。
市民政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李紅兵表示,兩個文件“含金量”非常高,其中《辦法》從養老機構的供地、建設成本、運營成本,包括水電氣暖以及相關稅費減免等都給予了幅度比較大的政策優惠。兩個文件的發布和執行將進一步降低北京養老服務的門檻,吸引越來越多的服務提供商和相應社會機構進入到這個行業。
社會資本建一個養老床位最高可補5萬
辦法》中明確提出,“社會資本愿意投資建設養老機構的,優先支持其建設;在社會資本建設的養老機構不足以滿足老年人入住需求時,由政府補充投資建設”。據介紹,社會資本在進行新建、擴建養老機構時,政府補貼將由原來每張床位8000元至16000元的市級支持標準提高到2萬元至2.5萬元,并且區級資金還要按照1:1的比例配套支持。兩項補貼相加,一個床位的建設補貼支持最高可以達到5萬元。
此外,政府對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運營補貼標準,也將從原來的200至300元/人/月,提高到300至500元/人/月。
區縣少建一張養老床將需上繳55萬
李紅兵介紹說,今年養老用地供應計劃大概是100公頃,為保障養老機構床位的建設,《辦法》提出區縣政府承擔完成養老機構建設目標的第一主體責任。同時,養老床位建設將納入市政府對區縣政府的績效考評,未能完成任務的區縣,將按每床55萬元的標準上繳統籌建設資金。
辦法》同時規定,對于區縣政府投資建設的養老機構,按照單床建設成本不高于20萬元(不含土地費用)的標準,市政府將依據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以及生態涵養發展區分類,以每床20萬元為基數分別給予區縣30%、50%、70%和90%的建設資金支持。
新建小區養老配套不夠不能銷售
按照此前規劃的“9064”養老格局,本市90%老人要居家養老,6%在社區養老,只有4%需要進入專門機構養老。為此,《意見》中特別明確:“新建居住區要根據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列入土地出讓合同,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由開發商移交給民政部門統一調配使用”。
據介紹,今后市民政局也將參與新建小區的規劃審定、竣工驗收等程序。先期規劃中,將保障以政府劃撥土地等方式,為小區建設提供養老服務設施公益用地。驗收時,一旦發現小區未建養老服務設施,小區內出現,或者是建設不達標,民政部門可以拒絕驗收通過,新建小區將無法完成銷售。
目前,有關部門正進一步制定具體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標準,預計新建小區內將有較完善的社區老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活動室等設施,并為未來老年康復、護理機構以及社會組織等入駐提供條件。
對于老舊小區,沒有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不能滿足需要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完成達標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不得挪作他用。農村地區養老服務設施,也要納入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優先建設,例如充分利用農家大院、閑置校舍等建設托老所、老年活動站等互助性養老服務設施。
劃撥土地建養老設施不可隨意轉讓
根據《辦法》,社會資本建設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將在用地,采用劃撥方式供地,是對現有政策的一大突破,將讓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設施的成本降低至少三分之一。不過,劃撥的土地性質將定位公益用地,而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劃撥土地未經許可不得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經營活動。
據了解,未來幾年預計將有2至4平方公里的用地專門用于養老設施建設,16區縣均在其中,新城區還將承擔老城區的養老用地供應任務。
2020年本市養老床位將達16萬張
據統計,北京市現已建成8萬張養老床位。根據《辦法》,至2015年,本市將建成12萬張床位,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38張;至2020年,將建成16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40張。
在新審批建設的養老院和政府投資建設的養老院中,80%的床位將具有護養功能,可以對失能、失智和高齡老人提供專業的護理、康復服務。而目前全市400家養老院中,只有97家可以提供護養服務,面對全市近30萬失能、半失能老人,接收、護理能力存在不足。
據悉,市政府已責成民政局與發改委聯手,制定出臺養老服務指導價。今后,凡政府投資建設的養老院、民間資本投資建設的非營利性養老院,養老服務收費將實施政府指導價,按運營成本核算養老服務費用,將可以降低市民入住養老院的門檻。
入住公辦養老院需健康評估
李紅兵透露,今后本市還將通過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對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經濟條件和生活狀況等進行綜合分析評價。這樣可以科學確定老年人服務需求類型、照料護理等級以及明確護理、養老服務等補貼領取資格等,切實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失獨等老年人服務需求。
同時,本市還將探索建立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制度,以減輕參保人將來養老時接受長期醫療護理服務的自付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