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領導層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牽一發動全身的土地制度改革備受矚目。分析人士認為,中國能不能在改革開放35年后啟動一場“新土改”,進一步釋放土地要素的活力,關鍵在于落實農民從土地獲得收益的權利。
鑒于歷屆中共三中全會都承擔著規劃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使命,人們期待即將在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履新一周年之際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能對這一議題給出方向性部署。
多地探索農村土地流轉試點
在中國現行有關規定之下,城市土地屬于國有,農村土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民通過承包的方式對土地擁有承包經營權,也就是使用權。
當前,這個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正面臨巨大挑戰。隨著中國城鎮化的推進,農民進城打工,很多承包土地的農民實際上并不耕種,一些地方出現了土地撂荒現象。據統計,中國目前有2億多有承包權的外出打工者脫離土地。
另一方面,曾經為中國經濟注入巨大活力、使中國人的溫飽問題得以迅速解決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已經無法適應農業生產力的發展對集約化提出的要求。
于是,中國開始在多地探索農村土地流轉試點,即農民將自己承包的土地租給他人或者合作社使用,并收取租金。重慶涪陵區馬武鎮石朝門村國全蔬菜專業合作社流轉了全村667名轉戶群眾的1000多畝土地。社長何國全介紹,以前農民一家一戶種地難賺錢,一些人寧愿撂荒也不愿種。現在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后,土地變成了“金疙瘩”。村里土地租金已從2009年時每畝400多元上漲到600多元,每年還能有分紅。
現行土地政策讓流轉遭遇瓶頸
但現行土地政策法規卻讓流轉遭遇瓶頸。
7月,習近平總書記到武漢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考察時強調,深化農村改革,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要好好研究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者之間的關系,土地流轉要尊重農民意愿、保障基本農田和糧食安全,要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
浙江大學教授顧益康表示,土地要流轉首先需要頒證確權,厘清土地權屬關系,然而土地確權實際上并沒有法律支撐。一些專家認為,只有通過法律確認村社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土地所有者,農民作為土地經營者、使用者之間的權力關系,依靠落實農民的財產權力,尤其是農民的土地經營權等,才能使農民真正擁有、占有、支配和處置這些財產的權力。
顧益康認為,對選擇留在農村的農民而言,應進一步從法律層面明晰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讓十七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承包“長久不變”落到實處,確權固權穩定承包者經營者恒心;對今后轉戶進城的農民而言,保障其土地財產權,探索建立完善的“人地分離”制度,實現“讓更少的農民種更多的地”,推進農業的規模化、集約化生產。
征地制度改革的當務之急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在黑龍江考察時指出,農村改革又到了新的階段,推進農業現代化還得靠改革。要著力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在堅持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在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積極探索股份合作等多種方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以此為龍頭,配套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并帶動金融和保險更好地支持服務農業。
由于在中國現行土地制度下,政府通過征地將農村土地轉變為建設用地進行售賣,專家們指出,征地制度改革當務之急是大幅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表示,在加速推進城市化進程中,農村土地被大量征收,土地增值收益巨大,然而農民幾乎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體系之外,地方政府和開發商賺取了其中的大頭。據了解,中國農村許多地方征一畝地補償給農民3-5萬元,而土地拍賣后,每畝收益則可能達到幾百萬元。“地方政府的征地沖動不僅直接威脅糧食安全,而且引發了農民群體上訪事件,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鄭風田說。
改革征地制度進展艱難
雖然學界對此存在共識,但由于牽涉重大利益調整,賦予農民完整的土地財產權、改革征地制度進展艱難。
醞釀已久的農村土地改革重大措施包括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根據立法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適時安排審議。人們注意到,圍繞農村土地征收補償仍存在較大爭議,短期內或難平衡各方利益。
鄭風田認為,讓農民得到更多甜頭自然意味著打破政府對土地供給的壟斷以及分食地方土地收益,因此來自地方政府的阻力之大可想而知。
鄭風田表示,從最初承包期限15年,到30年,到“長久不變”,再到允許流轉、抵押,貫穿過去30多年,土地政策變遷的一個總體思路是賦予農民越來越多的土地權利,放活農民對土地的處置權,下一步土地政策怎么走關鍵要看各方利益平衡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