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周松柏 昨日,湛江法院召開生效裁判專項積案清理工作會議,包括湛江市建設局、人社局、雷州市客路鎮人民政府等在內的湛江市上百個各級黨政機關,被法院判決執行而沒到位的“欠債”共達185771萬元。湛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趙志輝要求,各單位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將所欠債務還清。
市直機關欠債近6億元
據介紹,經湛江市兩級法院排查統計,涉黨政機關執行積案共807件,執行標的額共194629萬元。經過半年多的清理,兩級法院全部執結的案件27件,實際到位金額1435萬元,實際執結率3.35%。目前,該市各級黨政機關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當前尚有764件未執結,未執行到位金額共185771萬元。其中,涉市直黨政機關的53件,執行標的額共59631萬元;涉各縣區級黨政機關的319件,執行標的額共97188萬元;涉各鄉鎮級黨政機關的392件,執行標的額共28952萬元。
在涉案單位中,市直黨政機關有33個,涉及金額59631萬元,其中湛江市質監局、林業局、財政局、經貿局等單位赫然在列;鄉鎮黨政機關共62個,涉及金額28952萬元,其中包括坡頭區南山鎮人民政府、遂溪縣遂城鎮人民政府、廉江青平鎮政府、吳川淺水鎮人民政府、雷州烏石鎮人民政府、徐聞縣南山鎮人民政府等。
很多是“新官不認舊賬”
據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敖廣恩透露,導致涉黨政機關清理率低、到位率低的主要原因有:有的是因為還債能力不足,更多的是因思想認識不到位,還債意識不強,有的案件標的額只有幾千元,被起訴到法院后仍不償還,進入強制執行還是不償還;有的案件很多屬于歷史遺留問題,新官不認舊賬,當時沒有償還,后來更少有人問津,長時間累積下來,案件越來越多,金額越來越大,甚至利息遠遠大于本金。
“近年來,一些黨政機關由于主客觀原因,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成了‘老賴’。”趙志輝在昨日的會議上要求,各涉案黨政機關必須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10萬元以下的小額債務于11月30日前清償完畢;債務數額巨大或暫無履行能力的,通過積極與申請執行人溝通協商,制定分期履行計劃并于今年12月31日償還完畢。
趙志輝表示,組織人事部門要將考核結果作為有關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追究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各級欠債
●江市超過百個各級黨政機關,被法院判決執行而沒到位的“欠債”共達185771萬元。其中:
●涉市直黨政機關有33個,涉及金額59631萬元;
●涉各縣區級黨政機關的319件,執行標的額共97188萬元;
●涉鄉鎮黨政機關共62個,涉及金額2895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