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1月9日電(記者 鄒欣媛)自11月起,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始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試點,將根據平時考核結果,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務員實行離崗培訓或調整職務。
據自治區公務員局介紹,寧夏已在區直屬機關選擇一個單位、在5個地市各選一個單位作為試點,將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逐步在全區推廣平時考核辦法。
據介紹,平時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以及工作作風、出勤等情況。平時考核以季度為周期,推行日考勤、周記實、月小結、季考評、年總結。平時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優秀等次控制在參加考核總人數的30%以內。
平時考核辦法規定,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確定為不稱職:本季度內遲到、早退累計8次以上,或工作時間擅自離崗5次,或季度內曠工累計達到3天的;工作拖拉、推諉,貽誤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服務態度差、違反程序及工作承諾時限,被群眾有效投訴2次以上的;工作責任心不強,責任差錯2次以上,造成較為嚴重后果的;執行公務中利用職權便利吃、拿、卡、要、報,或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受到紀律處分的。
平時考核辦法還規定,對于平時考核表現突出的公務員,將在確定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和職務晉升時優先考慮;對于平時考核中表現較差的公務員,主管領導應及時批評教育,必要時可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進;對于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將離崗培訓或調整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