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備受關注的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泄題案在湖北公安縣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審理結束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本案將擇日宣判。
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首次明確將組織考試作弊規定為一種具體的犯罪行為。據央視記者了解,這是我國《刑法修正案(九)》作弊入刑施行以來,首次有犯罪團伙同時涉及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提供出售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三項考試類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