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湯南、卜瑜 通訊員粵紀宣) 昨日下午,記者從廣東省紀委獲悉,韶關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鄧建華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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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省委同意,省紀委對韶關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鄧建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鄧建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投資入股私營企業,違規在私營企業兼職,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 響長期無償使用私營企業主資金;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長期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鄧建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 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鄧建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