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廣州公園跳廣場舞可能被罰,你支持這個條例么?
四大措施促公園降噪
文/羊城晚報記者 張林
公園噪音是否太大?服務項目收費是否太貴?無障礙設施是否完善?昨日,廣州市人大代表法制專業小組暗訪了流花湖公園和越秀公園,并隨機請若干位游園市民填寫了調查問卷。調查發現,大多數市民認為公園內市民自發組織的跳舞、唱歌,對周邊居民造成了“嚴重影響”,餐飲、游樂設施項目設置不合理,服務項目收費太貴,廁所太少。
據了解,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負責牽頭起草的《廣州市公園條例》目前已完成立法公眾參與和專家論證,擬于近期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報送市人大。“接下來市人大還將組織大規模的調研,并在網上充分征求市民意見,《條例》預計于明年年底前正式出臺。”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陳小清說。
在公園安靜區高歌要罰款
公園里幾乎每一片空地,都被老人們“攻城略地”。在流花湖公園,陳姨手持麥克風,一手拿詞,一手持麥克風,愉悅地唱著粵劇。她告訴記者,她與十幾個伙伴每天早晨8時來到此處,大家輪流唱粵劇,一直唱到中午11時,然后回家做飯。不遠處坐著看報的一對老夫婦覺得“他們太吵了,看個報紙、下個棋,都靜不下心來!”
其實在流花湖公園東北角,有一個“流花舞廳”,一些中年人在室內跳國標,雖然音樂更加響亮,但由于在室內,并未干擾外界太多。但舞者寥寥,因為每小時收費3.5元。
陳小清介紹說,《條例》擬從四個方面規定了公園噪音控制措施:一是限音量,要求在公園內開展活動不得超過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二是限時段,明確要求每日22時至次日6時為禁止使用樂器或者揚聲設備的時段,同時要求公園管理機構在劃定的健身、娛樂區域也要公布限定的活動時間;三是限區域,即通過功能分區劃定專門的健身娛樂區域與安靜休憩區;四是限制揚聲設備和樂器等設備的使用。
《條例》擬規定,將首次在公園內設立功能分區,市民在安靜休憩區內禁止開展喧鬧的健身、娛樂等活動,違者最高將被處以1000元的罰款。
具體來說,臨近學校、醫院、居民區、辦公場所等需要安靜氛圍場所的公園場地,將劃為安靜休憩區,不得進行喧鬧的健身、娛樂等活動,違者由園林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而在劃定的健身、娛樂活動區域內,公園管理機構將會根據公園的具體情況制定音量標準和限定的活動時間,有條件的公園則設置音量監控設備。
而為了保持紀念性公園莊嚴肅穆的氣氛,草案也明確禁止在此類公園的主要紀念區域開展健身、娛樂活動,違者將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公園高檔酒樓該拆的要拆
為防止公園淪為“吃喝公園”,還綠于民,《條例》擬規定公園內配套商業服務設施的建設標準和要求,明確禁止政府投資建設和管理的公園建設會所、酒吧、高檔餐館、夜總會、酒店、賓館等不符合公園功能或者有礙公園景觀的設施,禁止將亭、臺、樓、閣等園林建筑改建為營利性服務設施,并要求不符合規定的設施應當限期拆除或者整改。
昨日的暗訪,沒有暗訪高檔酒樓。陳小清解釋說:“這只是我們立法的前期調研,之所以沒有進入那些酒樓去了解情況,因為不知道當時批準部門是怎樣的情況,所以現在不好對這些問題發表評論。”
他表示,因為公園里面并非所有餐飲服務業都不能有,為了服務游客,經過規劃和批準,可以繼續合法建設和經營,但是不必要的、過分高檔的酒樓、餐廳、酒吧,如果不符合規劃,不符合法律規定,則條例會做出禁止性規定和處理辦法。“至于為何現在還有一些高檔酒樓,那是多年以來逐步累積的一些問題,只能等到立法后,逐步解決,如果不符合法律規定,該拆的就要拆,該停的就要停。”
寵物能否入園條例將有規定
關于公眾關注的寵物入園問題,《條例》擬規定,風景名勝公園、歷史名園、紀念性公園和動物園禁止攜帶寵物進入,不過盲人、肢體重殘人士可以攜帶導盲犬、扶助犬入園。
至于其他公園,管理機構可以自行決定禁止攜帶寵物入園,并在公園入口的顯著位置設置寵物禁入的標志。
記者昨天暗訪兩個公園,整個上午未見到一只寵物狗。
陳小清介紹說,前年廣州制定綠化條例曾規定寵物狗可以進公園,但要在固定區域,并且設狗廁所。在制定《條例》時,將進一步考慮,看是否要對此前的規定進行調整,將對能否攜帶寵物進園作出明確規定。
除此之外,《條例》還將針對建園規劃、綠地面積、游樂設施等作出相應規定。紀念性公園禁止建大型游樂設施,“比如歷史性、名人故居等公園都不允許,比如烈士陵園不能建。”
(原標題:廣州公園安靜區高歌最高將罰1000元 四大措施降噪)
(編輯:SN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