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張玉甫 記者韓俊杰)“嚴禁下達‘刑事拘留數’、‘發案數’、‘破案率’、‘退查率’等不科學、不合理考評指標,不得以破案率、批捕數、起訴數、退查率等指標搞排名通報……”日前,河南省公安廳出臺規范調查取證、落實執法責任終身制等十項措施,加強、改進刑事執法工作,防止冤假錯案發生。
據了解,為防止民警因辦案指標和“限時破案”壓力而刑訊逼供、辦錯案、辦假案,廢除了“破案率”等指標后,執法質量的考評結果將在今后考核、排名中得到強化,一旦考評年度內發生冤假錯案,該單位將直接被評定為執法質量不達標。
措施中還要求,規范調查取證工作,對所有刑事案件的現場均要進行現場勘查,對刑事案件訊(詢)問同步錄音錄像,準確固定言辭證據,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前,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及證明力進行嚴格審查,依法排除非法證據,補強合法證據。
根據措施,下一步將強力推行網上執法辦案,所有案件一律實行網上流轉,確保每個環節都能進行實時、全面監督和考核。對重大、疑難案件實行集體議案,對命案、重大系列刑事案件、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刑事案件,省轄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長必須親自審閱案件卷宗,入室盜竊案件及其他重大刑事案件,縣級公安機關主管領導必須審閱案件卷宗,并書寫閱卷筆錄及意見。
同時,措施提出,下一步將為河南省內一線出警民警、執勤民警全部配備現場執法記錄儀。
(原標題:河南廢除“破案率”等指標防止冤假錯案)
(編輯:SN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