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建將嚴控“房上房”
年底前拆一批嚴重影響城市形象的違建
城六區涉及開展國事活動的道路沿線、風景名勝周邊等
法制晚報訊(記者 陳斯) 本市拆除違法建設行動將嚴控“房上房”和“大棚房”,堅決拆除新生違建。年底前,全市將集中拆除一批嚴重影響城市形象的違建,城六區重點拆除違建的地區涉及經常開展國事活動的地區和道路沿線、風景名勝景點周邊地區,以及城市景觀節點。
《法制晚報》記者上午從市規劃委了解到,今年3月以來,本市啟動嚴厲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專項行動。各區縣對轄區內的違建整體情況進行梳理上報,其中包括居住區違建3.4萬余處、140萬平方米,普遍呈現單體面積小、處數多、位置分散的特點。截至10月19日,全市共拆除違建16338處、911萬平方米,治理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成效顯著。
盡管全市已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嚴控“零增長”,但像“房上房”、“大棚房”等位置隱蔽的新生違建仍時有發生,控制新生違建的形勢依然嚴峻。
下一步,全市要繼續嚴格落實居住區違建查處流程,落實網格化管理,嚴控“房上房”,讓市民感受到拆違的實際成果。相關部門針對“大棚房”等違建進行重點整治,拓寬發現渠道,回收集體土地,堅決拆除新生違建。
年底前,全市將集中拆除一批嚴重影響城市形象的違建。其中,城六區的重點放在經常開展國事活動的地區和道路沿線、風景名勝景點周邊地區,以及城市景觀節點。
延伸
建議違建治理立法簡化執法程序
目前,違建安檢的行政執法程序要經過調查認定、責令停工、下達處罰等多個環節。特別是《行政強制法》實施以來,對違建的強拆要履行催告、陳述和申辯、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等程序,一般耗時3至6個月或更長時間。
有關部門已建議市人大等機構對違建治理方面的立法進行研究,簡化執法程序,提高治理效率。同時,加大對違法建設人的處罰,增大違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懾。對于歷史原因形成的違建和違建當事人存在實際困難的情況,將分類研究,本著疏堵結合的原則,積極穩妥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