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岳陽市岳陽樓區法院對岳陽市原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曹學軍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當庭以受賄罪判處曹學軍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沒收財產15萬元;扣押在案的所得贓款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