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5日電(薛白)今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原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所長汪同三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為網友解讀《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汪同三指出,一般的商品價格應由市場的供求關系決定,壟斷性的商品如水、石油、天然氣等,政府要發揮較為重要的作用。
汪同三說,價格有兩類商品的價格,第一類是一般的商品,一般的商品價格是由市場的供求關系決定的,對于絕大多數商品都是屬于這類,就是有不同的生產者,有不同的消費者,像這類一般商品的價格應該完全交給市場上通過供求關系決定,政府不應該進行不當的干預,這是一個重要的方面。但是政府在這種一般商品的價格形成過程中,政府作用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要維護市場秩序,維持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二是政府要打擊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等這些不法行為;三是政府要有一定的儲備,政府要有平抑物價能力,比如突發的自然災害或者大的外部沖擊,造成某類商品的價格不正常的上漲,這種情況下政府要有干預的能力和抑制價格的能力。另外國家還有一個特殊國情,三農一直是短腿,農業、農村、農民,怎樣保持農業生產的穩定,特別是糧食生產的穩定,及時的提高農民的收入,所以在農產品價格方面政府還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說對于糧食政府設定有最低收購保護價。
第二類商品是壟斷性的商品,像水、石油、天然氣等等,這些都是屬于壟斷性的商品。這些壟斷性商品價格的決定很難通過供求關系去決定,所以在壟斷性商品價格的決定政府要發揮比較重要的作用,政府要協調壟斷性商品的供給和壟斷性商品消費之間的關系,在壟斷性商品價格的決定中政府要發揮好協調的作用,監督的作用。壟斷性商品在我們國家來講分為兩類,一類是和外部,就是和國際市場沒有什么太緊密的關系,比如電力、交通、電信,這些壟斷性商品就是在國內生產,不受國際市場的影響,或者受國際市場影響不大;還有一類是像石油、天然氣,雖然具有較強的壟斷性,但是受國際市場影響比較大,所以這樣的價格應該怎么變政府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更重要的就是政府要想方設法盡量的使這些壟斷性商品的生產變成多元化,就是不要有單一的少數的供應商來進行生產,有可能的話要在壟斷性商品生產中盡量引用市場競爭機制,這樣才能有效的通過市場作用形成我們的價格。